合营企业投资,是指投资方持有的对构成合营企业的合营安排的投资。投资方判断时,应当首先看是否构成合营安排,其次再看有关合营安排是否构成合营企业。
共同控制的合营企业执行“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共同控制的共同经营执行“合营安排”准则。
合营企业不同于联营企业。联营企业是指投资者对其有重大影响,但不是投资者的子公司或合营企业的企业。当某一企业或个人拥有另一企业20%或以上至50%表决权资本时,通常被认为投资者对被投资企业具有重大影响,则该被投资企业可视为投资者的联营企业。投资者对联营企业只具有重大影响,即对被投资企业的经营决策和财务决策只具有参与决策的权利,而合营者对投资企业的经营决策和财务决策具有控制权,虽然这种控制权是共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