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大纲什么时候出?

高顿CPA 2021-10-28 CPA免费资料
2022年的注册会计师的考试大纲还未出,大家可以先参考一下2021年注册会计师的考试大纲: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2021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和《2021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已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2021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专业阶段考试
考试目标
考生应当根据本科目考试内容与能力等级的要求,理解、掌握或运用下列相关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坚守职业价值观、遵循职业道德、坚持职业态度,解决实务问题。考试涉及的相关法规截至2020年12月31日。
1.会计基本原理,包括会计概念、会计循环、会计方法、应用复式记账记录交易或事项、会计政策的选择和会计估计的运用原则、财务报告的目标和编制方法等;
2.交易或事项的具体会计处理,包括对相关交易或事项会计政策的选择、会计估计运用,以及各项会计要素的确认与计量和具体会计处理方法;
3.特定环境下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包括运用会计基本原理在特定环境下对交易或事项实质的判断、作出会计政策的选择和会计估计的运用,并进行具体会计处理;
4.财务报告编制,包括根据交易或事项处理结果,编制财务报告;
5.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包括合并范围判断、内部交易抵销、合并程序、编制方法;
6.会计法规,包括《会计法》《企业财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准则》等在内的会计法规体系,以及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参考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1999年10月31日)
2.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87号,2000年6月21日)
3.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6号——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2014年)
4.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财会[2006]3号)
5.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财会[2006]18号)
6.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财会[2007]14号)
7.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财会[2008]11号)
8.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财会[2009]8号)
9.关于做好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号)
10.关于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处置部分对子公司投资会计处理的复函(财会便[2009]14号)
11.关于非上市公司购买上市公司股权实现间接上市会计处理的复函(财会便[2009]17号)
12.关于执行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09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09]16号)
13.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财会[2010]15号)
14.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
15.关于做好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1年年报监管工作的通知(财会[2011]25号)
16.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财会[2012]19号)
17.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2]24号)
18.关于做好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2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2]25号)
19.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财会〔2014〕1号)
20.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财会〔2014〕6号)
21.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财会〔2017〕14号)
22.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财会〔2014〕8号)
23.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财会〔2014〕10号)
24.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财会〔2014〕11号)
25.关于印发《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4〕13号)
26.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财会〔2014〕14号)
27.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财会〔2014〕16号)
28.企业会计准则解释7号(财会〔2015〕19号)
29.企业会计准则解释8号(财会〔2015〕23号)
30.增值税企业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
31.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
32.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
33.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
34.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
35.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
36.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
37.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财会〔2017〕16号)
38.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财会〔2017〕17号)
39.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财会〔2017〕18号)
40.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财会〔2017〕19号)
41.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
42.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
43.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
44.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
45.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
46.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
47.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的通知(财会〔2019〕21号)
注: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中的某些内容已被2014年、2017年、2018年发布的准则修正或纳入修订后的准则。
48.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政府会计准则第2号——投资、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财会〔2016〕12号)
49.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财会〔2017〕4号)
50.政府会计准则第5号——公共基础设施(财会〔2017〕11号)
51.政府会计准则第6号——政府储备物资(财会〔2017〕23号)
52.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
53.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04]7号)
54.《政府会计准则第7号——会计调整》的通知(财会〔2018〕28号)
55.《政府会计准则第8号——负债》的通知(财会〔2018〕31号)
56.《政府会计准则第9号——财务报表编制和列报》的通知(财会〔2018〕37号)
57.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1号》的通知(财会〔2019〕13号)
58.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的通知(财会〔2019〕23号)
59.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2号》的通知(财会〔2019〕24号)
60.关于印发《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的通知(财会〔2019〕25号)
61.关于印发《<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财会〔2020〕9号)
62.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3号》的通知(财会〔2020〕15号)
综合阶段考试
(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及其变更及其会计差错更正
1.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及其变更的划分
2.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及其变更的会计处理
3.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
(二)固定资产
1.确认和初始计量
2.折旧
3.后续支出的确认和计量
4.处置
(三)无形资产
1.确认和初始计量
2.内部研究与开发支出的确认和计量
3.后续计量
4.处置
(四)投资性房地产
1.性质和确认
2.初始计量
3.后续支出的确认和计量
4.转换和处置
5.后续计量模式的变更
(五)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和重分类
2.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区分
3.金融工具的计量
4.金融资产转移
5.套期会计
6.金融工具披露
(六)长期股权投资及企业合并(包括个别和合并报表)
1.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的初始计量
2.对子公司投资的初始计量(包括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的初始计量)
3.对联营、合营企业和子公司投资的后续计量
4.权益性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5.合营安排
(七)资产减值
1.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和计量
2.其他资产减值的确认和计量(包括范围、减值迹象的判断、减值方法等)
(八)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1.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包括范围、确认、初始和后续计量、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
2.职工薪酬的确认和计量(包括货币性和非货币性薪酬、与离职后福利相关的设定提存计划、设定受益计划、辞退福利以及以现金或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3.其他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4.或有事项的确认和预计负债的计量
5.实收资本和其他权益工具的确认和计量(包括个别和合并报表)
6.资本公积的确认和计量
7.其他综合收益的确认和计量
8.留存收益
(九)收入、费用和利润
1.收入的定义及其分类
2.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3.合同成本
4.特定交易的会计处理
5.政府补助
6.期间费用的构成、确认和计量
7.利润的构成及相关会计处理
(十)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范围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与计量
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
(十一)债务重组
1.重组方式
2.会计处理
(十二)所得税
1.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及暂时性差异的认定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与计量
3.所得税费用的确认与计量
4.利润总额与所得税费用的调整
(十三)外币折算
1.记账本位币的确定
2.记账本位币变更的会计处理
3.外币交易的会计处理
4.外币报表折算
(十四)租赁
1.租赁的识别
2.租赁的分拆与合并
3.租赁期
4.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5.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6.特殊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
(十五)财务报表
1.财务报表列报原则
2.个别财务报表
3.合并财务报表(包括合并范围的确定、合并财务报表的格式、编制原则和基本程序以及合并抵销原则)
4.每股收益的计算
5.财务报表附注披露的原则和主要内容
6.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会计处理(调整事项、非调整事项)
7.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十六)公允价值计量
1.公允价值的初始计量
2.估值技术
3.非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
4.负债及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
5.市场风险或信用风险可抵销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
(十七)政府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
1.政府会计概述
2.政府单位特定业务的会计核算
3.民间非营利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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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

考试百科

注册会计师,是指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人员,英文全称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简称为CPA。 >>有疑问请点击咨询!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考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实施的法定职业资格考试,是注册会计师职业准入的关键环节,是行业职业化建设的重要支撑,发挥着对注册会计师人才职业选拔和成长的风向标作用。

历经多年的发展与制度改革,注册会计师考试已经成为社会公众普遍认可、广受信任的国家级职业资格考试之一。报考并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已经成为广大青年职业成长成才的重要路径。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组织领导,分为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考生全部通过专业阶段6科考试后,才能报名参加综合阶段。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组织领导,分为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考生全部通过专业阶段6科考试后,才能报名参加综合阶段。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是否掌握基本的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规范。考试科目:会计、审计、税法、经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财务成本管理。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在职业环境中综合运用专业学科知识,坚守职业价值观、遵循职业道德、坚持职业态度,有效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综合阶段考试设职业能力综合测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