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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鼠仓是一种营私舞弊,损公肥私的腐败行径,具体指庄家在用公有资金拉升股价之前,先用自己个人的资金在低位建仓,待用公有资金拉升到高位后个人仓位率先卖出获利,与腐败干部别无二致。
老鼠仓取自谚语:硕鼠硕鼠,无食我黍,故名老鼠仓。为了能顺利实现坐庄,市场中的一些主力庄家在临拉升股票前,往往会提前将一些消息通知相关的个人和机构,也有部分操盘手会将消息透露给亲朋好友,使他们在第二天早上集合竞价时,于极低的价格或跌停板处填买单,然后在竞价时或盘中瞬间把股价打下去,使预埋的买单得以成交。
这个过程持续时间很短,为了避免被其他人低价成交,往往以散户来不及反应的速度迅速把股价恢复到正常的交易通道里。表现在k线形态上是留下一根长长的下影线,有时候也会在开盘的时候就出现大幅跳低开盘的现象,然后在盘中形成大阳线走势形态。对于这类不属于机构本身的,是通过一定关系来实现低价位成交的仓位,俗称:“老鼠仓”,投资者短线及时跟进往往会有一段快速的利润空间。
有关老鼠仓的法律
我国《刑法》规定,对包括老鼠仓在内的违规行为有明确涉及,情节严重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同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