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发生制原则是什么

高顿CPA 2018-11-01 CPA免费资料

权责发生制原则是什么.jpg

权责发生制原则是什么?

本问题由高顿CPA为您解答!

权责发生制原则是以取得收到现金的权利或支付现金的责任权责的发生为标志来确认本期收入和费用及债权和债务。

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凡是本期已经实现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已经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都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因此,权责发生制属于会计要素确认计量方面的要求,它解决收入和费用何时予以确认及确认多少的问题。

当期收入

凡是属于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不论是否收到款项,会计都应该在账簿上记录当期的收入增加。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即使收到了款项,会计也不能在账簿上记录当期的收入增加。

当期费用

凡是属于当期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是否支付了款项,会计都应该在账簿上记录当期的费用增加了。凡是不属于当期的费用,即使款项已经支付了,会计是不能在账簿上记录当期的费用增加。

推荐阅读

注册会计师

考试百科

注册会计师,是指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人员,英文全称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简称为CPA。 >>有疑问请点击咨询!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考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实施的法定职业资格考试,是注册会计师职业准入的关键环节,是行业职业化建设的重要支撑,发挥着对注册会计师人才职业选拔和成长的风向标作用。

历经多年的发展与制度改革,注册会计师考试已经成为社会公众普遍认可、广受信任的国家级职业资格考试之一。报考并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已经成为广大青年职业成长成才的重要路径。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组织领导,分为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考生全部通过专业阶段6科考试后,才能报名参加综合阶段。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组织领导,分为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考生全部通过专业阶段6科考试后,才能报名参加综合阶段。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是否掌握基本的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规范。考试科目:会计、审计、税法、经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财务成本管理。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在职业环境中综合运用专业学科知识,坚守职业价值观、遵循职业道德、坚持职业态度,有效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综合阶段考试设职业能力综合测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