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税法适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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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税法适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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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适用原则是指税务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运用税收法律规范解决具体问题所必须遵循的准则。

税法适用原则的内容如下:

1.包括法律优位原则

法律优位原则,也称行政立法不得抵触法律原则,指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立法机关之外的国家机关制定的一切规范,都必须与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保持一致,不得抵触。

2.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新税法实施后,新税法实施之前人们的行为不适用新法,而只沿用旧法。

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新法优于旧法原则也称后法优于先法原则,指当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

4.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对同一事项两部法律分别定有一般和特别的规定时,特别规定的效力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打破了税法效力等级的限制,即居于特别法地位级别的较低级别的税法,其效力可以高于作为普通法的级别较高的税法。

5.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实体法不具备溯及力,而程序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的溯及力。

6.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在税收争讼发生时,程序法优于实体法,以保证国家课税权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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