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流动非流动性法是指将资产负债表中项目按其流动性划分为流动性项目和非流动性项目两大类,并按照流动性与非流动性,分别采用不同汇率进行外币报表折算的方法。
企业在对外币会计报表折算以前,将流动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率折算、非流动项目按历史汇率折算、利润表项目按平均汇率折算的方法。采用此法,首先应将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项目划分为流动与非流动两大类。凡在1年内或一个政党经营周期内须偿付的各种负债均作为流动负债;凡不满足上述条件的资产和负债,则分别作为非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负债。在报表折算时,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按资产负债表编制日当时的现行汇率折算成国内等值货币;非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负债按资产取得和负债发生当日历史汇率折算,非流动资产的折旧和摊销分别按有关资产折合本国货币的同一汇率折算。对于损益类项目,则可根据均衡发生的假设,按会计期的平均汇率折算。
在这种方法下,对于流动性的外币资产和负债项目,按照编表的期末现行汇率换算;对于非流动性的外币资产和负债项目,则按其入帐时的历史汇率折算;对于有关各调整项目如折旧、摊销和备抵等项目,应按其被调整项目的性质来决定是采用现行汇率,还是采用历史汇率进行折算;对于利润表各损益项目,除折旧和摊销费用等按照相关资产入帐时历史汇率折算外,其他收入和费用各项目可依均衡发生的假设,按照整个会计报告期间(年度)的平均汇率(加权平均或简单平均)进行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