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誉法是什么

高顿CPA 2020-04-29 CPA内部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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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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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商誉法亦称重估法。与红利法相对。处理合伙企业所有权变更的一种会计方法。

在新合伙人入伙或原合伙人退伙时,在账上确认商誉,合伙企业的资产按公允价值反映的方法。新合伙人的入伙和原合伙组织解散。此法强调合伙企业所有权结构变更在法律上的重要性。从法律观点看,新合伙人人入伙或原合伙人退伙导致原合伙企业的解散,并创造出机关报的合伙企业,既然如此,转移到新合伙企业所以得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包括原合伙企业或新合伙所创造的商誉,均应确认入账。

在合伙人退伙时,企业应重新评估原合伙企业的资产和负债,并调整各合伙人资本,合伙企业支付额超过该合伙人原投资额的部分也应确认为商誉。若仅确认这一部分的商誉,则称为部分商誉法;若将合伙企业支付额减去退伙人的资本的差额,推算整个合伙企业所蕴含的商誉,然后在账上加以确认,则是全部商誉法。

商誉法确认了新合伙人入伙或退伙这一事项所隐含的商誉,与红利法相比,这种处理会使合伙企业以后年度利润下降,因为商誉在一定期限内需予以摊销。

其计算公式:

人力资源价值=商誉×人力资源投资率

其中,商誉为企业过去若干年收益中超过行业平均收益部分的累计数。即:商誉=(企业实际收益-行业平均收益)×人力资源投资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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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是指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人员,英文全称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简称为CPA。 >>有疑问请点击咨询!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考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实施的法定职业资格考试,是注册会计师职业准入的关键环节,是行业职业化建设的重要支撑,发挥着对注册会计师人才职业选拔和成长的风向标作用。

历经多年的发展与制度改革,注册会计师考试已经成为社会公众普遍认可、广受信任的国家级职业资格考试之一。报考并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已经成为广大青年职业成长成才的重要路径。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组织领导,分为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考生全部通过专业阶段6科考试后,才能报名参加综合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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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是否掌握基本的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规范。考试科目:会计、审计、税法、经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财务成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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