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综合所得税是什么

高顿CPA 2019-02-21 CPA内部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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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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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中国台湾对个人在一定时期内的净所得课征的税收。按照台湾“所得税法”规定,凡有台湾来源所得的个人,不论其国籍与居住地,均应就其台湾来源所得缴纳综合所得税。

单身者或夫妻所得采取合并计算税额者,其综合所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全年综合所得总额-免税额-扣除额=全年综合所得净额;全年综合所得净额×税率-累进差额=全年综合所得应纳税额;全年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投资抵减税额-申购自用住宅扣抵税额-扣缴税额=结算申报应纳或应退税额。

个人的综合所得总额,以其全年下列9项各类所得合并计算:营利所得,包括公司股东所分配的股利、合作社社员所分配的盈余、合伙组织营利事业的合伙人每年度应分配的盈余、独资资本主每年自其独资经营事业所得的盈余及个人一时贸易的盈余;执行业务所得,包括执行业务及演技收入,减除各项成本及必要费用后的余额;薪资所得,包括军、公、教、警。公私事业兼职工薪资及提供劳务者的所得;利息所得,包括公债、公司债、金融债券、各种短期票券、存款及其他贷出款等利息的所得;租赁所得及权利金所得,包括财产出租的租金所得,以及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秘密方法及各种特许权利供他人使用而取得的权利金所得;自力耕作与渔、牧、林、矿的所得;财产交易所得,包括财产及权利,因交易而取得的所得;竞技、竞赛及机会中奖的奖金或给与。其他不属于以上各类的所得,以其收入额减除成本及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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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是指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人员,英文全称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简称为CPA。 >>有疑问请点击咨询!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考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实施的法定职业资格考试,是注册会计师职业准入的关键环节,是行业职业化建设的重要支撑,发挥着对注册会计师人才职业选拔和成长的风向标作用。

历经多年的发展与制度改革,注册会计师考试已经成为社会公众普遍认可、广受信任的国家级职业资格考试之一。报考并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已经成为广大青年职业成长成才的重要路径。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组织领导,分为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考生全部通过专业阶段6科考试后,才能报名参加综合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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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是否掌握基本的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规范。考试科目:会计、审计、税法、经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财务成本管理。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在职业环境中综合运用专业学科知识,坚守职业价值观、遵循职业道德、坚持职业态度,有效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综合阶段考试设职业能力综合测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