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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取得是指取得无形资产的渠道及价值确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无形资产作为商品,有其本身价值。企业取得无形资产的途径大体有三条:购入、自创和其他单位投资转入。
企业购入或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各种无形资产,按实际支出数记帐;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无形资产,按联营双方确定价值记帐。
由于无形资产的价值具有不确定性的特点,为慎重起见,只有能够确指为取得无形资产而发生的支出,才能作为无形资产的成本入帐,否则,即使企业确实拥有某项无形资产也不能将其本金化,作为无形资产入帐。
例如,一个企业由于其经营管理水平高,或所处的地理位置好,能够获得比同类企业高的利润,也就是这个企业已拥有商誉,但由于这个企业继续经营,并没有准备转让或出售的迹象,就不能将其所拥有的商誉入帐。如果这个企业转让给其他企业,购买方以高于企业净资产的价格购买了这个企业,这时,购买方可将买价与净资产的差额作为无形资产入帐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