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适用原则有哪些

高顿CPA 2020-04-28 CPA内部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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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佳辉
注册会计师持证人,资深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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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适用原则包括法律优位原则,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新法优于旧法原则,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程序优于实体原则等原则。

具体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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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

考试百科

注册会计师,是指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人员,英文全称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简称为CPA。 >>有疑问请点击咨询!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考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实施的法定职业资格考试,是注册会计师职业准入的关键环节,是行业职业化建设的重要支撑,发挥着对注册会计师人才职业选拔和成长的风向标作用。

历经多年的发展与制度改革,注册会计师考试已经成为社会公众普遍认可、广受信任的国家级职业资格考试之一。报考并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已经成为广大青年职业成长成才的重要路径。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组织领导,分为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考生全部通过专业阶段6科考试后,才能报名参加综合阶段。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组织领导,分为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考生全部通过专业阶段6科考试后,才能报名参加综合阶段。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是否掌握基本的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规范。考试科目:会计、审计、税法、经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财务成本管理。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在职业环境中综合运用专业学科知识,坚守职业价值观、遵循职业道德、坚持职业态度,有效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综合阶段考试设职业能力综合测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