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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会计,承租人会计的对称,出租人处理租赁业务的一整套会计处理的原理、方法和程序。从出租人角度看,租赁可以分为经营租赁、销售式融资租赁、直接融资租赁和举债经营融资租赁,而其会计处理也有所不同。
经营租赁的出租人会计处理要点如下:
1、起租日前的费用
起租日前,在谈判过程中,出租人与承租人双方均可能发生一些有关通讯、差旅和制订租约的费用。这些费用为数不大,一般由双方各自负担。对于数目较大的费用由哪一方负担或双方怎样分担。对于数目较大的费用由哪一方负担或双方怎样分摊,须事先协商确定。发生共同负担的费用须先记入暂付款或其他应收款账户,待租赁成立,在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按商定比例分配,转账记入租赁费用账户。
2、资产进行转账
出租人应从起租日起的明细账上反映租出资产的情况,如从在库转入租出。由于经营租赁的租赁期较短,与出租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各种收益和风险,并不因为租赁而转移给承租人。出租的资产仍应看作是出租人的资产,所以它仅仅改变了资产的分类。